
截至2024年底,北京市常住老年人已达514万人,户籍80岁及以上老年人66.1万人。作为超大城市和首都,面临老龄化加剧带来的种种困境,北京如何破解养老服务难题?
2026年1月27日,正在召开的北京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,审议了《北京市养老服务条例(草案)》,通过后这将是北京首部“养老服务条例”。北京市民政局副局长杨志伟接受新京报记者专访,解读北京市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方略,讲述《条例》背后的故事。

北京市民政局副局长杨志伟接受新京报记者专访。新京报记者 陶冉 摄
北京常住老年人达到514万人
新京报:作为超大型城市,目前北京老龄化的情况如何?作为首都,北京的养老服务又有哪些与众不同的特点?
杨志伟:截至2024年底,北京市常住老年人已达514万人,首次突破500万人,占常住人口的23.5%,已经进入中度老龄化社会。其中,80岁及以上户籍老年人66.1万人。
作为超大城市和首都,北京的养老有两个突出特点:一方面,从需求侧看,养老服务需求多元化,既有兜底保障和普惠养老的基本需求,也有市场化、个性化、多样化的养老需求,同时,还有大量居家老年人在照护、吃饭、看病等方面的需求;另一方面,从供给侧看,客观上还存在着养老服务资源配置不均衡的问题,具体表现为居家养老与机构养老不均衡、城区与郊区设施布局不合理、服务供给与多元需求不匹配等,影响广大老年人对养老服务的获得感。为此,我们始终坚持聚焦公平可及补短板,加快完善养老服务网络,以多元供给促进事业产业协同发展、强化政策协同促进医养结合、注重科技赋能推动精准服务、统筹安全与发展加强规范管理,全力破解超大城市养老难题。
新京报:能否介绍一下《北京市养老服务条例》制定的背景和必要性?
杨志伟:当前北京市已进入中度老龄化社会,且呈现老龄化、高龄化加速等趋势。近年来,北京市认真落实党中央、国务院关于养老服务工作重要决策部署,持续推进“老有所养”工作,在养老服务网络建设、医养结合、养老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形成了一系列经验做法。但与此同时,也面临养老服务资源配置不合理、养老服务设施不足、居家社区养老供给不充分以及医养结合不顺畅等问题,亟待通过立法系统解决。制定《条例》,既是贯彻落实党中央、国务院关于养老服务工作要求、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重要举措,也是总结固化北京市养老工作实践经验、强化养老服务法治保障的必然要求,更是破解养老服务面临的突出问题、推动养老服务健康发展的现实需要。
以立法推动解决三大养老服务难题
新京报:《北京市养老服务条例》立法的核心目的是什么?希望通过这部法规实现哪些目标?
杨志伟:此次立法的核心目的是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、健全养老服务体系,满足广大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,推动北京市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。具体目标有三个:一是构建以居家为基础、社区为依托、机构为专业支撑、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供给格局,让老人在家门口就近就便获得专业的养老服务;二是实现养老服务分级分类、普惠可及,既保障经济困难老年人的养老服务需求,也让普通家庭老年人能享受到质量有保障、价格更亲民的普惠养老服务;三是筑牢安全底线,通过健全监管体系,防止欺老虐老、高额预收费、非法集资等情况发生。通过这些目标的实现,让老年人放心、安心、舒心养老,让首都养老服务进入规范化、系统化、法治化的新阶段,不断提升老年人的获得感和幸福感。
新京报:当前北京养老服务存在哪些困难和不足?《北京市养老服务条例》是否有助于解决这些不足?
杨志伟:当前北京养老服务主要面临居家社区养老网络不健全、医养结合深度不够、失能失智照护能力不足等三个方面的困难和不足。居家社区养老方面,养老服务网络还不够健全,养老服务市场主体集约化水平不高,难以满足老年人对综合性、普惠性、专业化居家养老服务的需求。医养结合方面,养老机构医养结合服务水平还需提高,康复、护理、安宁疗护服务供给有待加强,居家老年人医疗服务需求还存在缺口。失能失智照护方面,失智老年人专业照护机构数量还比较少,失能老年人照护服务供给有待加强,专业从事居家老年人照护的从业人员总体不足,与失能失智老年人需求还有差距。设施规划方面,老旧小区养老设施不足,开云官方体育app建成区补充难度大;工业厂房、商业等存量设施转型办养老的路径还不够顺畅。
《条例》对以上问题都作出了有针对性的规定,《条例》提出进一步完善三级养老服务网络,补齐养老服务设施短板,推动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深度融合,扩大失能失智照护服务供给,通过这些措施的实施,有助于破解当前养老服务供给不平衡、不充分等问题,推动首都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。
养老服务人才培养明确列入教育体系
新京报:《北京市养老服务条例》对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有哪些支持?当前,社会养老服务机构很多,为何还要鼓励更多社会力量进入这一领域?
杨志伟:《条例》对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给予了明确的支持,首先是享受税收优惠、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;其次是鼓励国有企业闲置非住宅房产用于养老服务,委托运营期限可适当延长;最后是支持规模化、集群化发展,推动养老产业与家政、文旅等融合。之所以还要鼓励更多社会力量参与养老,主要是因为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,老年人的需求更趋多元化。通过鼓励更多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到养老服务之中,能带来更多个性化、多样化、高品质的服务,既能加强普惠服务供给,也能满足不同层次的养老服务需求,推动形成“政府引导、社会协同、市场增效”的良性发展格局。
新京报:养老服务从业人员短缺,一直是制约居家养老服务发展的瓶颈,《北京市养老服务条例》正式实施后,这方面是否会有变化?
杨志伟:养老服务人才既是养老服务的“软实力”,更是“硬支撑”,养老行业的长期健康发展,需要源源不断地补充新的人力资源。在这个方面,《条例》明确将养老服务专业人才培养纳入高等教育、职业教育、继续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体系,还提出要实施养老护理职业技能等级认定,完善养老护理员技能等级。
下一步,我们将会同相关部门充分发挥职业院校人才培养主渠道作用,通过校企合作、跨区域对接等方式,扩大人才供给。同时,引导机构根据岗位价值、职业年限建立合理薪酬体系,让护理员更有尊严地服务。此外,也明确了要开展常态化的居家照护者培训,通过线上线下方式,对失能失智老年人家属等家庭照护人员提供照护技能培训,提升他们的居家照护能力,让居家养老服务从业人员更专业,让老人和家属更放心。
{jz:field.toptypename/}政府在养老服务中主要承担四大责任
新京报:在养老服务中,政府承担哪些责任?《北京市养老服务条例》是否有明确的规定?
杨志伟:《条例》明确政府主要承担政策引导、规划建设、组织保障、监督管理等四个方面责任。
在政策引导方面,制定基本养老服务清单,明确服务对象、内容和标准,合理制定完善养老服务保障支持政策,同时落实税费减免等优惠,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普惠养老和市场化服务。
在规划建设方面,编制养老服务专项规划,保障设施用地,推动新建小区同步配建养老设施;老旧小区通过改造、租赁等方式补充养老服务设施资源。同时,推进医疗与养老设施同址或毗邻建设,持续织密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网络。
在组织保障方面,优先保障经济困难、失能失智、高龄等群体,聚焦老年人吃饭、就医、长期照护等刚性需求,重点发展养老助餐、促进医养结合、加强失能老年人居家照护支持,建设失智照护专业机构,推动家政物业和养老服务融合发展,不断壮大养老护理人员队伍。
在监督管理方面,构建“政府监管、行业自律、社会监督、机构自治”相结合的监管体系,通过实施“风险+信用”监管、养老服务制式合同网签、机构预收费管理等措施,加强分级分类监管,守好老年人“钱袋子”,筑牢养老服务安全底线。
新京报记者 周怀宗
编辑 张磊 校对 李立军