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
在互联网圈,迅雷这家公司的故事总是充满戏剧性。最近,这部播了五年的“宫斗剧”终于迎来了司法季的大结局:迅雷正式起诉前CEO陈磊及其团队,指控他们通过一家名为“兴融合”的“影子公司”,将公司的巨额资金和业务左手倒右手,涉案金额高达2个亿。
作为一名看多了商业分合的律师,看着新闻里那些“无员工、无资质、只有流水”的空壳公司描述,我不得不感慨:太阳底下无新事,这套路在华尔街早就演过好几轮了。今天咱们单纯从公司治理(Corporate Governance)的角度,聊聊这个让无数投资人闻风丧胆的词——“自我交易”(Self-Dealing)。
{jz:field.toptypename/}01 “影子公司”:一个古老而昂贵的游戏
迅雷的指控核心非常简单:一家没有任何实质业务能力的“兴融合”公司,却拿到了迅雷最核心的带宽业务,流水好几个亿,甚至在前任CEO离职前72小时,还紧急转账了2000万。
这在法律上叫什么?如果指控属实,这就是典型的“职务侵占”或者“违反忠实义务”。简单说就是:我是公司的管家,但我偷偷在后院开了个小卖部,然后把主家的东西低价卖给我的小卖部,再高价卖回给主家。
这剧本是不是很眼熟?让我们把目光投向20年前的美国。
02 华尔街的“前辈”们:安然与WeWork
如果陈磊团队真的如指控所言设计了“影子公司”,那他们可能得管美国安然公司(Enron)的CFO安德鲁·法斯托(Andrew Fastow)叫一声“祖师爷”。
1. 安然案:精心设计的迷宫
当年,法斯托为了把安然的亏损藏起来,同时把公司的钱装进自己口袋,设计了一系列名为LJM的特殊目的实体(SPV)。这些公司表面上独立,实际上由他控制。安然把资产卖给LJM,制造虚假利润,而法斯托则通过管理费赚得盆满钵满。
结局:安然破产,法斯托最终被判处6年监禁并处罚金3000万美元。而安然案的爆发,叠加随后世通公司等大型企业接连曝光的财务造假丑闻,严重摧毁了投资者对美国资本市场的信任。为重塑市场信心、强化公司治理与财务监管,美国国会加速立法,于2002年正式通过《萨班斯-奥克斯利法案》(简称《萨班斯法案》)。该法案是美国证券市场近几十年来最严厉的公司财务监管法案,核心旨在规范上市公司会计行为、明确高管责任、加强审计独立性,以此堵住公司舞弊的制度漏洞。
2. WeWork案:不加掩饰的贪婪
如果说安然是“技术流”,那WeWork的创始人亚当·诺依曼(Adam Neumann)就是“狂野流”。他不需要什么影子公司,他直接自己买了一栋楼,然后租给WeWork办公;甚至他把“We”这个单词注册成商标,然后让WeWork花590万美元从他手里买下使用权。
律师点评:这种操作,就像你老婆给你做了一顿饭,然后要收你500块钱“厨艺授权费”。虽然荒谬,但在缺乏内控的公司里,开云官方体育app下载它就真的发生了。
03 法律的“测谎仪”:完全公平标准
在中美两国的公司法中,高管都背负着一项神圣的义务——信义义务(Fiduciary Duty)。其中最核心的一条叫忠实义务(Duty of Loyalty)。意思就是:在该公司的利益面前,你得把自己的私利往后排队。
那么,是不是高管就不能和公司做生意了?也不绝对。在美国特拉华州(公司法的圣地),如果高管涉嫌关联交易,法院会祭出一个大杀器,叫“完全公平标准”(Entire Fairness Standard)。
举个例子,如果迅雷案发生在美国,法官会把举证责任倒置,直接问被告三个直击灵魂的问题:
1.程序公平吗?这种交易经过独立董事特别委员会批准了吗?还是你作为CEO一言堂?
2.价格公平吗?给“影子公司”的钱,是不是市场公允价?还是明显溢价?
3.信息披露了吗?董事会和股东知道这家公司背后是你吗?
通常情况下,只要涉及“影子公司”,这三个问题基本全是“送命题”。
04 为什么这案子拖了五年?
很多人问,2019年就暴雷了,怎么2026年才立案?
这其实是商业律师最头疼的“刑民交叉”+“跨境取证”地狱难度副本。高管一旦出境(据报道陈磊长期滞留海外),刑事调查往往因为取证困难而搁置。这时候,公司选择重启民事诉讼,其实是一种务实的策略。
毕竟,刑事抓人难,但民事追偿只要证据确凿,依然可以锁定国内资产,或者通过司法协助在海外追偿。
05 律师的“马后炮”建议
迅雷这场大戏,给所有老板和投资人上了一课:不要试图用人性去挑战巨大的利益。
安然也好,WeWork也罢,还是如今的迅雷风波,所有“影子公司”能生存的土壤,都是内控机制的失灵。
•对老板说:当你的高管权力大到可以随意切分业务、绕过财务审批时,由于人性使然,他大概率会忍不住“开个小号”。
•对高管说:所有的“影子公司”,在法务审计和资金穿透面前,其实都是在裸奔。不要觉得加上几层股权代持就能瞒天过海,资金流向永远是最诚实的证人。
最后,送大家一句商业律师的口头禅:好的制度,能让坏人没法作恶;坏的制度,能让好人不得不作恶。
至于这场2个亿的官司最后谁输谁赢?让子弹再飞一会儿,毕竟法律只相信证据,不相信“小作文”。
End
声明:本文基于公开媒体报道及法律常识撰写,不构成对具体案件的法律判断。商业有风险,吃瓜需谨慎。